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37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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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大兴安岭地区工程建设 领域招标投标投诉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1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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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查处破坏招标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依规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我委会同地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制发了《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招标投标投诉指南的通知》(大署发改〔2022〕39号),为提高招标投标领域投诉指南针对性和时效性,各行政监督部门对投诉指南工作时限进行了优化,现将优化后的投诉指南予以印发,请各县(市、区)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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