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0-05818 发布机构: 地区行署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0-09-1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共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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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9-19 12:17:24 【字体: 】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的重要保障。各相关行业部门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主动做好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

一要分类建立受理机制。首先,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科学界定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边界,对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行为,不能简单予以驳回,要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主动疏导、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其次,要明确投诉受理部门,投诉对象为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的,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投诉对象为监管部门且涉及党员干部违纪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二要分领域编制投诉指南。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编制各自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指南(涉及的领域包括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土地招拍挂等领域)。三要网上公布投诉渠道。地区发改委汇总后,将在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各相关部门制定的投诉指南(含投诉电话、邮箱、地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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