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56 | 发布机构: | 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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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书记徐向国,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范庆华 听取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汇报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大兴安岭地区全面启动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建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目前,地(市)级总体规划、各县级总体规划已进入成果深化阶段,并就规划双评价、双评估、重大专题研究及规划文本草案等阶段性成果进行了两轮次意见征求,形成汇报成果稿和公众征求意见稿。5月22日,地委书记徐向国主持会议,专题听取《大兴安岭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汇报,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范庆华,行署副专员孙旭东出席会议。
徐向国指出,要深刻认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把国家和省的政策文件、战略意图及省级规划的总体布局和要求学懂弄通,做好衔接,落实好各项编制任务,以规划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要认真梳理“双碳”“双寒”、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经济等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内容,系统融入到规划中,让产业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一致。要突出国防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战略,超前布局谋划,为重大项目建设预留空间。要统筹考虑城镇发展现状,把兴安特色文化资源规划好,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叫响地域品牌。要注重乡村规划,在乡村建设中体现乡村风貌和景观特色。要注重生态资源保护和合理有序开发,为兴安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范庆华指出,要明确区域发展定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调研,摸清本底,深入分析大兴安岭地区本土特色。要明晰确认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城镇发展定位,将生态文明思想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要辩证的、客观的、全面的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我区矿产资源优势、产业发展定位布局、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为产业项目推进拓展空间。要维护好国防安全,在城镇发展布局上综合考虑人口集聚,根据地区总体规划,落实区域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
孙旭东强调,自然资源局的规划编制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规划院的编制成果内容较为深入,可以目前工作成果的整体框架深化细化规划内容。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好这次汇报会的工作要求,充分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单位的意见建议,规划编制单位要补充完善规划内容,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地区自然资源局和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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